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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01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中国福彩网app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3-11-03 09:18

??????????????????????类??? 别:A

??????????????????????签发领导:戴东强

??????????????????????公开属性:公开

蔡志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我市地理标志“金招牌”助推乡村产业发展的提案,经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繁荣市场、持续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做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发展、管理和保护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商标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农产品商标发展和管理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共有有效注册商标420354件,较去年同期(389637件)增长7.88%,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7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3件,驰名商标157件。

一、加大地理标志挖掘力度

一是近年来将“强化商标品牌培育和运用、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培育”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印发《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切实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发展工作的指导意见》、《市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乡村振兴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福彩网app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指引》等文件,助推品牌兴农,助力乡村振兴。

二是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和中国福彩网app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和商标兴农工作暨推动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力打造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2021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独流老醋和小站稻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2022年,茶淀玫瑰香葡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市知识产权局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单位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崔庄冬枣”已申报地理标志产品,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正在补充材料;静海冬菜正在积极准备材料。

三是市农业农村委将针对本市独特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等产品进行调研,加大挖掘力度,鼓励和支持相关主体积极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一批代表我市的地理标志农产品。

二、扩大地理标志影响力

一是搭建老字号、地理标志展示展销平台。组织达仁堂等6家老字号企业赴浙江杭州参加大运河沿线五省市船说·大运河老字号展销活动。组织汉沽盐场、天立老醋等12家老字号企业参加在山东济南举办的第七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以及相关论坛活动。在达沃斯文化之夜举办地梅江会展中心场馆组织郁美净等16家老字号企业参加市民走进达沃斯活动,让更多消费者了解老字号、感受老字号。

二是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农产品地理标志获证产品证书持有人及标志使用人参加了第十七届、第十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农产品地理标志展区展览和第五届、第六届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推介会,围绕生态天津 绿色农业主题,突出津农津品、津津有味、促进乡村产业振兴重点,集中展示了天津小站稻、茶淀玫瑰香葡萄、宝坻大葱、宝坻大蒜、宝坻天鹰椒、静海金丝小枣、大港冬枣等地理标志农产品。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消费促进活动。组织桂发祥、津药达仁堂等国有老字号代表我市参加在北京前门大街举办的“2023年全国消费促进月暨京津冀消费季活动。在南开区古文化街亲水平台举办第六届天津海河文化旅游节暨津门老字号嘉年华活动,现场邀请山海关汽水、义聚永高粱酒、桂顺斋等40余家老字号参加活动。联合海河传媒中心举办天津老字号国潮新势力颁奖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微信视频号、抖音号等进行直播,不断提升我市老字号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今年以来,组织独流老醋、小站稻、七里海河蟹、芦台春酒等参加京津冀产销对接大会、第二届中外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

三、强化地理标志保护

一是市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工作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导各区充分发挥商标受理窗口和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地理标志和涉农商标的发展,积极推进小站稻、独流老醋和茶淀玫瑰香葡萄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在挖掘、培育、管理和保护方面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是积极开展组织指导工作,持续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擅自使用专用标志或近似标志,以及伪造、冒用或未按规定印制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工作经验和做法,积极推进我市地理标志的立法工作,为我市地理标志的申报、运用、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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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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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马博????????????? 联系电话:84493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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