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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王春志烟酒副食经营部(王春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来源: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3-19 13:25


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宁市监东处罚〔2024〕2号


当事人: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王春志烟酒副食经营部(王春志)? ? ? ? ? ??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20221MA8200943H

住所(住址):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2排1号?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王春志

经营者身份证号码:1202211970******15

联系电话:159******89


2024年1月6日,我局接到蘧先生在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登记编号:21120000002024010501959824)称:2024年1月5日在家乐超市(地址: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卫星南路与卫星路交叉口正北方向120米)消费15元购买的小磨香油没有营养成分表。

2024年1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对位于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东棘坨镇常家店村2排1号的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王春志烟酒副食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摆放有5瓶小磨香油,瓶身贴有标签,上写净含量:400ml,生产日期:23年11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执行标准GB/T8233,许可证编号:JY11200210007467等信息,上述食品外包装上写有“15”字样价格标示。上述食品的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经现场核实,上述食品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对上述5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小磨香油进行扣押,现场制作并向王春志送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宁市,监东强制〔2024〕1号)、财物清单(文书编号:宁东清2024001号),王春志当场签收。2024年1月12日,经局领导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2024年1月15日,执法人员对王春志进行询问调查。此案于2024年1月22日调查终结。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4年1月3日从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贸易开发区综合市场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振峰德隆副食商店购进10瓶小磨香油用于销售,每瓶进货价格13元,共花费130元。上述小磨香油是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当事人所购进上述小磨香油的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及《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但未留存进货票据,也未查验上述小磨香油的出厂检验合格证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2024年1月10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货架上摆放有5瓶上述小磨香油待售,该5瓶小磨香油的食品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成分表等信息。截止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将上述小磨香油售出5瓶,每瓶销售价格15元,当事人未建立销售记录。本案中货值金额150元,当事人违法所得1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者王春志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共3页、证据提取单共8页,证明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事实情节。

3.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财物清单、送达回证各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对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进行扣押的具体情况。

4.对经营者王春志的询问调查笔录一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具体情节及进货查验情况;

5.中国福彩网app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举报单1件共1页,证明案件来源情况。?

以上证据和笔录均由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签名认可。

2024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津宁市监东罚告〔2024〕2号)。依法告知了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及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本局认为,当事人采购小磨香油未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构成了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标签未标明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许可证编号、营养成分表等内容的预包装食品小磨香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三)、(八)、(九)项的规定,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本案调查过程中,认错态度诚恳,能够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取证,且经营的涉案食品货值金额较小,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三)违法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的”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得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元;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小磨香油5瓶;罚款3000元。

综上,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1.采购食品必须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2.不得经营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0元;3.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小磨香油5瓶;4.罚款人民币3000元。

当事人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没)款缴到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中国光大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行、天津农商银行、浙商银行天津分行等市财政指定非税收入收缴银行对公网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依据《企业信息中国福彩网app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将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中国福彩网app系统、门户网站、专业网站等中国福彩网app行政处罚信息。如中国福彩网app的行政处罚信息不准确,当事人可以申请本机关予以更正。


中国福彩网app宁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印 章)? ? ? ? ?

2024年3月13日? ? ? ?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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